报关单规范申报易错问题汇总(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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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贸易发展以及海关监管要求,提高通关数据质量,加快通关速度,促进贸易便利化,海关要求申报人规范填报商品申报要素。因此,从实际业务出发,本文总结了报关单规范申报十八个方面的易错问题,让我们一同探讨,提高通关效率。
易错问题一:
如申报商品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要求的要素,为了保证报关单规格型号栏显示的完整性,要素应填写明确,不能简单填报“是/否/有/无/非”等字样,如“是否野生”可填报“非野生”,没有品牌,应注明“无品牌”或“无牌”。
易出错商品:
易错问题二:
说明内容之间是“和(and)”关系的,应逐项具体申报,如品目48.11的申报要素“规格(成条等、浸渍或涂布物、每平方米克重)”,应按实际逐项具体申报为“成条、浸渍甘油、300克/平方米”;
主要有三种情形:
易错问题三:
《目录》注解对申报要素作具体要求的,应按照注解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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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2017版《目录》注解要求28、29、30、32、33、34、38等章节商品的要素“包装”内容应足以判断是否零售包装,则具体格式应填写为“××计量单位(如公斤等)/包装容器(如桶等)”。注意包装容器不应笼统申报为“个”。
易错问题四:
其他要素的填报内容应能够满足归类、价格审核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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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品目8482项下滚珠轴承,申报要素“结构类型”应根据归类要求选择填写“调心球轴承”、“深沟球轴承”、“角接触轴承”、“推力球轴承”等。
易错问题五:
对于针对某一级税号项下部分商品申报要求,如申报商品确属无需填报之特殊情形的,应填报为“无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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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税号28299000,其对应的申报要素2—如为高氯酸铵请注明粒度,如申报商品为溴酸盐、碘酸盐等,该要素的对应内容应填报为“无需报”。
易错问题六:
“拉丁学名”要素应填写国际通用的拉丁文或拉丁化的希腊文表达的正式学名,不应填写成英文名。
易错问题七:
其他要素的填报内容应能够满足归类、价格审核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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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指货品所构成的部分或要素,一般指所含物质的种类;
“含量”一般指所含物质的数量。
28、29章的化工品原则上应将各成分报清且含量相加为100%,除非未明确申报的残留物质不影响归类。
实战案例
对于72章钢铁板材的“成分含量”,《目录》要求申报“铁、碳、合金元素、非合金元素的含量”,而有的报关单上只申报碳、合金元素含量,没有按要求申报齐全。
39章塑料原料的“成分含量”与“单体单元的种类和比例”应明确区分。如乙烯-丙烯共聚物,其“成分含量”可申报为:乙烯-丙烯共聚物99%,炭黑1%;其单体单元可申报为:乙烯 8%;丙烯92 %。
易错问题八:
“规格型号”要素应同时申报货品的“规格”及“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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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主要表示货品大小尺寸,应申报完整,如块状、板状物申报“长宽厚”,卷状申报“宽幅、单层厚度、长度”,管状物申报“外径内径长度”等,原则上不能申报为无规格,不规则品应填报为“不规则形状”;
“型号”一般由一组文字或字母和数字以一定规律编号组成,反映货品性质等级等,如无型号,应据实申报,不应用其他数据代替。
易错问题九:
“包装规格”要素,应注明具体包装和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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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750毫升×6瓶/箱(单位包装容量×每包装单位数/包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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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
会联系 朱昱铭
13910415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