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救济措施货物进口报关单自动计税功能解读

转自中国海关杂志


       为配合全国海关通关一体化改革,进一步降低报关单事中干预比例,海关总署对H2010通关系统和海关预录入系统进行了优化,对实施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进口货物报关单实现了自动计税功能。



    

    H2010通关系统自动计税功能上线后,新增的“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和“是否符合价格承诺”等信息在报关单规格型号栏目中填报,格式为:“|<原厂商中文名称><原厂商英文名称><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是否符合价格承诺>”





    另外,若<反倾销税率><反补贴税率><是否符合价格承诺>这三项无填报内容的话,可以留空,但是“< >”需要保留,若不保留,系统将认为是申报不完整,从而无法实现自动计税。

    如果使用海关预录入系统,以上填报内容均可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只需要选择原厂商中英文名称即可自动填报除是否符合价格承诺外的所有信息,无需手工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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